由Jack Johnson引起的音乐杂谈

五月 11th, 2009 骗骗 17 comments

Jack Johnson的歌是朋友昨天晚上推荐给我听的。她说,这应该是我喜欢的音乐,并预见我将为他着迷。这首《better together》是我听到的第一首他的歌。而且如朋友所愿,我对他一见钟情了。

这的确是我一直以来喜欢的音乐,简单的乐器,悠扬的旋律,朴实的唱腔,没有喧闹,也没有尖叫。但我能够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歌者的感情,很平静,很悠长,有怀念,有惆怅,浅吟低唱着,静静的表达。相对于金属摇滚,我更喜欢这种悠然之音。

听歌的时候,我喜欢把声音分为两种。一种是器声,即乐器所发出的声音;一种是歌声,是歌者经过感情灌溉之后发出来的声音。这两种声音在一首歌曲中都占有很重的分量,只有经过平衡之后才能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两种声音可以说是各司其职,歌声传达感情,器声则是烘托感情。

当然,我不是说器声不能传达情感,但之于歌声,用器声传达感情过于复杂,并非所有人都能够一目了然地明白。所以,我更倾向于器声与歌声四六开。所以,如Norah Jones,Rosie Thoma外加如今的Jack Johnson之流都是我的挚爱。

深夜人迹稀少的散步,昏暗台灯下不知所以的遐想,最适合的音乐,就是这些了。它会轻轻勾起你的心思,并带着你静静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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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人王与骗骗

四月 28th, 2009 骗骗 28 comments

最近我迷上了电视剧《创世纪》,所以彻底的丢了“一天一博”的原则。我的粉丝们很生气,特别是小离子同学,整天和我纠结这个问题。她为了能够第一时间目睹我的大作,每天早中晚都会准时打开我的网站,直接导致网站访问量剧增。当然,访问量剧增的基本原因还是因为本人有足够的魅力,这是不可否认的真理。

还有,上次答应为大家解答“闷骚测试”的答案的,也因为我不务正业而耽搁了。但我向大家保证,我绝对会在这篇文章之后给大家一个解释的,绝对不忽悠。为了弥补我的罪孽,我还和以前那样,把以前写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拿出来,炒第二遍。当然,这只是暂时的敷衍,以后我会陆续补偿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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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一个考研讲座,老师在在讲台上说:婚姻不幸福的男人,容易变成哲学家。学生问:您是否也是哲学家呢?老师答:我是个幸福的哲学家。

我最近也成了哲学家。这并不是说我的婚姻不幸福。因为我甚至连女友都没有。但我想,成为哲学家的途径不会只有一条的。我不过是走的另外一条道。

说我是哲学家,是因为我最近想的事情过于空泛,动不动就是宇宙、生命的意义,硬生生的把自己折磨成了黑格尔。其实,当黑格尔也并非坏事,最起码还能在死后数百年内有人顶礼膜拜。但我想他生前肯定是痛苦的。

怎么能不痛苦?你若总是用唯物论辩证法去研究那些泼妇为何总能为一点小事站在人潮之中捋着袖子破口大骂,总是把小便之后忘记拉上裤头拉链归咎于精神领域的间歇性偏移,怎能不痛苦?

这个世界本身是充满荒谬与不合逻辑的。并非所有的原子都是依照某种特定轨迹与规律运行。在混沌学上,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和水过多的一盆淀粉,粘粘糊糊,扯不清你与我。

但这个世界却确实存在。不记得谁说过,存在即道理。万事万物,所有能用必然性与偶然性解释并介绍的物,都有其存在的道理。你若有火眼金睛,自然能够明白。你如有淡然之心,也必然淡定。君子与小人,泼妇与淑女,雷锋与盗贼,这是物质与行动的必然存在,道理无需赘言。有情与无情,有意与无意,爱与恨,动与不动,那是心灵与精神上的必然存在。道理仍然不需赘言。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所以道理的存在也是必然的,只是有些人发现了,有些人没有发现。

宇宙是什么?我们是什么?

在我看来,宇宙是个人,我们只是这个人身上的微生物。这是在空间上的区别。而真正隔离微生物与人、人与宇宙的是时间上的区别。人的一天是24小时,一生大概是七八十年。微生物的一天,不是人类的24小时,而是他自己的24小时。同样,宇宙的一天,同样也是宇宙的24小时。只不过,人类的24小时在尺度上远远长于微生物。所以,微生物的一生转瞬即逝。而宇宙的24小时却同样长于人类的24小时,相对与宇宙来说,人的生命同样转瞬即逝。他们之间的比例不可能一样,但可能相近,都是巨大。

更浅显的比方是,宇宙若是人体,我只是这个人体的一个干细胞,甚至是组成这个干细胞的原子。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个人体之内。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星球,只不过比较大的细胞,呈球状,放射状,千奇百怪状。所谓的星云或黑洞,可能只是人体上的一块淋巴结或者是血管动脉。

我知道,这个想法是荒谬的,正如这个世界一样。但,存在即道理。我的思维存在这个一样未解方程式,说明他自有存在的道理。同样,你不理解这个情况也能客观存在,并非你比我弱或是我比你强。

不求于鹦鸣,求于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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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骚测试

四月 22nd, 2009 骗骗 6 comments

  以下是一个测试题,目的是为了让你了解你有多么的闷骚。请看题:

  参加整人派对,如果要你好好整你的好朋友时,你会选择以下哪一种方式?

  1.找朋友的老板一起过;2.跟对方爱的表白;3.找人妖大跳艳舞;4.假扮警察临检找碴;5.酒中加各种调味料。

  然后,把你们的答案给出来把,作为评论,附在文章后面即可。至于答案,我会告诉你的,绝对不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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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诗

四月 21st, 2009 骗骗 6 comments

  樱花坠满地/你别哭泣/我依然爱你//可还记得那时候我们在一起/你往东,我往西/那段关系若即若离//现在的我开始学习独立/但还是不准备把你忘记/那段回忆/并非谁都能代替//又是一个春来袭/我的爱情/已埋在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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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为了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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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的哥

四月 20th, 2009 骗骗 4 comments

以下片段来源真实生活,可以当真。

某日,外出打的。车上广播正播放着袁阔成老师的评书,内容为三国中的火烧博望坡。的哥甚是入迷,时不时爽朗笑几声,以衬托故事的精彩。大约10分钟之后,评书结束,的哥的似乎仍然没有尽兴,便扭头开始侃了:你说这诸葛亮怎么这么喜欢用火攻啊?刚出山就火烧博望坡,紧接着又火烧新野,后来还有什么火烧藤甲兵,火烧上方谷。哦,对了,火烧赤壁也有诸葛亮的一份功劳。嘿,这样一说啊,这三国中的战争,恐怕还是用火攻的多吧?吕布当初打曹操也是用的火,曹操打袁绍也是火,张飞打张郃也是火,张郃打马谡也是火,还有什么火烧黄巾、火烧淮河,火烧连营,火烧许昌之类的。我说啊,这罗贯中是不是江郎才尽了,尽写些火攻了。俗话说这三十六计计计夺命,干嘛总是写火攻呢?实在不行了,你就多写些美人计嘛,好歹还能吸引点眼球。你看他就写了个貂蝉,结果就立马入围了四大美人。如果多写几个的话,咱说不定还能凑齐个八大金花呢。

另一个某日,从鼓楼打的回来。路上刚好碰到一队城管在“干活”。我随便感慨了一下,说:这世界上居然还有和城管斗的人。的哥顺着我的话题,用一种大惊小怪的口吻说:这算什么啊,您是没有看到当初老城区拆迁的事情过。哎哟喂,我不是说,那场面啊,可真的是壮观。有些人家啊,想从中多捞点钱,赖着不肯拆。你猜政府怎么处理啊?现实居委会大妈上门做工作,不行的话,换城管。城管一来,马上问你搬不搬。不搬?行,我给你个最后期限先。有些居民想死活赖着,把自己家里七老八十的人全部请到屋里住。你猜怎么着?到了那天,城管一上门,还是那句话,问你搬不搬。不搬?你想理论?好,城管立即叫律师来。你想来硬的?得,他还给你把警察叫过来了。北京的城管素质相比某些地方上的还算高的,再怎么样他不会自己动手。你想一哭二闹三上吊?好,他帮你打120,救护车来了。这些老头子老太太万一有口气出不来,直接急救了。这个时候你若还不肯出来,他就直接请担架抬你出去。你想瘫坐在马路中央?好,军队来了。你想打当兵的?没事,你打把,他们不会还手,人民子弟兵嘛,更何况他们身子骨硬朗着呢,你那绣花用的拳头对他起不了什么作用。不过啊,你若多打几下,就该武警来了。他们可没那么好惹,你打了他,他是会还手的。总之啊,你若是故意找茬,城管绝对会奉陪的。你需要哪个部门,他就会帮你把哪个部门给叫过来。这不是北京嘛,反正这些部门之间住得也比较近,平时就都喜欢串门,叫他们出来也方便。他们不和你明着发生冲突,他们会让你产生一种挫败感,无论是来软的硬的,讲理的不讲理的,你都弄不赢他们。

又一个某日,我游完798后打车回来,与的哥瞎侃。谈着谈着,说到了望京地区最多的韩国人。一说到韩国人,的哥立马来劲了:这韩国棒子啊,没有个好东西,你说那些整容的事情吧,我也就不说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是吧?但也不带他们那样的啊,把什么屈原啊,姚明啊都归于韩国后裔吧?你说想通过整容来让自己漂亮一点,我们管不着,但犯不着为自己浅薄的历史整容吧?再说了,这韩国棒子啊,整天闹腾着说咱们中国人素质低,但我实在是也没有见到他们的素质有多高啊?有天我在丽都前面的一个餐馆吃饭,吃着吃着,来了群韩国人,本来还算安静的饭馆,立马就吵了起来,一群人又是起哄又是怪叫的。闹得我和我哥们儿俩个大老爷们儿都觉得受不住。还没吃几口饭,那帮人就开始抽烟。你看我这20年的老烟民了,也知道饭店里面别抽烟,他们怎么就不知道呢?他们那边的墙壁上告示都有:本店为无烟餐厅。老板还担心韩国人看不懂,特意用韩语在下面标示着呢。只是抽烟的话,也就算了,可他们刚抽几口烟,就开始吐痰,声音还那么大。你说一吃饭的地方,你这样折腾的话,别人还怎么有胃口吃下去呢?最弄不懂的是,咱们家那小兔崽子,还他妈的哈韩,要不是他妈宠着,我早就一嘴巴抽过去了。

今日,因工作打车外出,刚上车,广播立马播报了一通NBA季后赛战况。看到我听得那么认真,这的哥,哦,不对,按年龄我应该叫他的叔了。这的叔开始和我侃了:嘿,看你这样子,挺关注NBA的吧?我也是一老球迷了。昨天那比赛你看了没有?我昨天早上一大早开着车出去了,围着北京城随便绕了绕,赶在十点半之前把车停在我一哥们楼下,上他家里看球赛去了。家里老婆可不许我看,若知道我没在外面跑车而是躲起来看球赛,肯定一顿臭骂。但我还是忍不住啊,第一场季后赛,我怎么能够错过。不过值了,那么漂亮的一场球,是吧?姚明这孩子还是相当不错的,投篮百发百中,打得那个奥登、阿尔德里奇还有那个叫普什么的中锋满地找牙,真没得说。我说啊,怎么着今年火箭应该也能够到第二轮当个处男吧?其实啊,我以前是北京首钢的球迷,最喜欢看巴特尔打球了。后来,巴特尔去了NBA,我才知道有NBA这东西的。但是我第一次看这个NBA的比赛,就被彻底迷住了,没救了。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你看那个巴特尔够结实了吧?可奥尼尔屁股一拱,估计他就得飞了。以前看首钢的那些外援打球,觉得啊,他们跳得真高。但一看卡特,我就觉得当初的那些外援全部都是低空作业,人家那才叫做空中飞人呢。后来姚明进入到NBA,我就开始看火箭的比赛,只要有直播,我可是一场都不会落下。后来易建联也去了NBA,刚开始我觉得这年轻人应该有前途,那么年轻,那么高,还那么灵活,以后好歹也是个全明星吧。但看了几场,我就觉得不行,不是他身体素质不行,是他智商有问题,篮球智商太低了。你看那姚明,回答记者问题时的那股机灵劲,再看看易建联,那个木纳啊,简直是天壤之别。我就想啊,这孩子啊,估计是小时候吃三鹿奶粉吃坏了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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