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贯中眼里的刘备

一月 11th, 2009 骗骗 2 comments

  谈到刘备,自然离不开桃园结义,离不开三顾茅庐,离不开怒摔阿斗,离不开与曹操的煮酒论英雄。可除这些事情外,他似乎就没有什么太引人注目的闪光点了。同样,吴老师笔下的三国蜀汉,文有诸葛亮孙乾等,武有五虎将。至于刘备本身,反而是最容易被人忽略的。使我感兴趣的是,到底一代霸主刘备在罗贯中的眼中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物呢?

  大凡是写小说的人,在小说开始之前,都会为里面的人物设定一个性格。然后,再通过一些事情来佐证人物性格,以及跟着人物的性格来拓展故事情节。罗贯中写《三国演义》之前,有关三国的人物及事件就已经流传于朝野之间了。虽有西晋陈寿做正史《三国志》做根源,但也不能让坊间传闻绝于人耳。有点常识的都知道,口头传播是最不靠谱最没有说服力的一种传播方式,但是这种传播的影响力却特别大,特别是对于资讯不发达的年代来说。而从三国到明朝,整整1000年的时间,那些靠着嘴巴生存的信息扭曲到了把张飞从帅哥变成莽夫把白脸关公说成了红脸关公把曹操从英雄说成了奸雄把周瑜从谦谦君子说成了卑鄙小人。相对而言,刘备算是其中比较走运的了。因为包括罗贯中老师在内的很多人,彻底地为刘备做了一次整容,虽不曾面目全非,但也不是原汁原味了。

  《三国演义》第二章中,刘备出任安喜县县令,适逢督邮出巡。督邮见刘备刚上任,想给个下马威,于是转弯抹角地想收点贿赂。谁知刘备一贫如洗,无法满足督邮的狼子之心,只好忍气吞声得看着督邮百般刁难。张飞在旁边看不顺眼,揪着督邮的头发把他从后堂拖出来缚在前面马桩上,一顿暴打。此即为 “张翼德怒鞭督邮”。但在《三国志•刘备传》中,怒鞭督邮这件猛事实际上是刘玄德做的。而他“怒鞭督邮”的动机也很值得回味。话说督邮因公事来到县里,刘备请求拜见,而督邮的手下却不予通报,于是刘备就冲进去绑着督邮,并给了他二百棍杖。打完之后,放下绶印弃官而走。

  从《三国志•刘备传》看,24岁的刘备无疑是冲动的,毫无《演义》中描述的那么世故和圆滑。且不说罗贯中是歪曲事实,把屎盆子乱扣在张飞头上,毕竟,人家是在写小说,而不是给刘备做传记。再说了,这件事情如果安排在张飞头上,恰好能够很好的体现张飞的莽以及刘备的忍。

  《演义》第四十二回“张翼德大闹长坂桥,刘豫州败走汉津口”中,张云在重围中救出阿斗。而刘备接过阿斗后,直接把他摔到地上,并说:“为汝这孺子,几损我一员大将!”这个故事我们大多听说过,但是故事后附送的一首诗却没有多少人关注。诗云:曹操军中飞虎出,赵云怀内小龙眠。无由抚慰忠臣意,故把亲儿掷马前。这首诗把刘备怒摔阿斗的动机说得很明了,即“抚慰忠臣意”。如果这首诗是单独放置在某块,可能还不能形成讽刺意义。但若和故事放在一起,则是很明白地在揶揄刘备了。

  另外,在《演义》的第三十七章,刘备首次光顾诸葛亮的茅庐,对看门童子做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自我介绍。原文如下:玄德来到庄前,下马亲叩柴门,一童出问。玄德曰:“汉左将军、宜城亭、侯领豫州牧、皇叔刘备,特来拜见先生。”童子曰:“我记不得许多名字。”这句话充满了黑色幽默。打个比喻,布什对比尔盖茨的佣人说:美利坚合众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行政部门最高领袖、三军统帅,特来拜见盖茨先生。然后佣人说:我记不得你这么多头衔。很明显,罗贯中老师一句话就把刘备的虚荣心描述得淋漓尽致。

  有时候,当你去看《演义》时,你会发现很多莫名其妙的破绽,比如说某人在某件事情中表现得英明神武智慧超群,但是在另外的一些事情中,又会表现得恍如弱智。最明显不过的例子就是吕布。英明时,辕门射戟,惊走纪灵,护刘备于小沛;糊涂时,刚杀完丁建阳这个义父就去拜董卓做义父。当然了,你可以说这是为了让人物性格更加鲜活生动,也可以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或者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但实际上都不能更改一个事实,那就是后来者对人物性格或者行为的篡改。

  我的观点就是,目前我们看到的《演义》并非罗贯中的原著。如果这样的话,那一切就比较合理了。很明显的,《三国志》先于《演义》。在罗贯中写《演义》的时候,谁都不能保证他能脱离史书这个参照物。参照物既然摆在那里,那么《演义》就不会写得如此脱离实际。

  我大胆做一个揣测:现在我们说看到的《演义》是通过统治阶级加工了的作品。他们的动机自然是想通过精神枷锁来禁锢人民。在《演义》中美化刘备的形象,以制造一个充满仁义道德与忠君爱国的谦谦君子。并大力宣传,做足市场功夫,把这种形象用一种营销的方式向民间推广,让关老爷高坐庙堂之殿,让刘玄德化为仁义之身。

  实际上,西晋陈寿在《刘备传》后为刘备做了一个总结,原文如下:然折而不挠,终不为下着,抑揆彼之量必不容己,非为竞利,且以避害云尔。意思是说刘备他百折不挠,始终不肯屈居人下,究其原因恐怕也是因为曹操气量太小而担心容不下自己,不仅仅只是为了争名夺利,只是为了逃避陷害而已。只不过碰巧,他有着超强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能够勾搭上诸葛亮、关羽、张飞、徐庶、庞统、赵云等强悍之人,并通过吹牛拍马、奉承讨好、故作大方等一系列容易让人产生鄙视的方式笼络人心,从而成就了一番事业。

  罗贯中自然比我明了刘备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在《演义》中我们可以看到刘备作为一个成功人士所必须有的但是自己不屑为之的性格,也有刻意的挖苦和讽刺。可以说,他确实很成功的还原了刘备这个人的形象。

  在《三国演义》中还有一件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小说中一些重头人物或者是有着高风亮节的文人志士在死后罗贯中都会配上诗来赞扬。比如说想要毒杀曹操的吉平医生(“汉朝无起色,医国有称平;立誓除奸党,捐躯报圣明。极刑词愈烈,惨死气如生。十指淋漓处,千秋仰异名。”第23回)、江东小霸王孙策(“独战东南地,人称小霸王。运筹如虎踞,决策似鹰扬。威镇三江靖,名闻四海香。临终遗大事,专意属周郎。”第29回)等人,但作为主人公之一,三分天下的刘备,却没有任何诗词歌赋来赞叹,这不可谓不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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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骗骗的1998

十二月 28th, 2008 骗骗 1 comment

  年底是写总结的时候。只不过我这个总结却附庸了腾讯提倡的“十年”。即便如此,我也义无反顾。

  有时候想起来,我会觉得这十年特别漫长,因为“年”这个单位太大了。每年刚过完春节,我就盼望着下个春节赶快到来。小时候是因为有压岁钱,工作之后是因为有七天假期。可是期盼是一个极容易让人陷入绝望的东西。顶多盼了一个星期,我就放弃了所有念想,因为再想下去,我没准真会脱层皮。由此可知一年是多么的漫长。更哪堪十年之期。

  可是当我站在这十年的终点时,才发现十年也只不过是白驹过隙的一瞬间。十年前我才初中,如今大学毕业快两年;十年前我懵懂无知,如今我世故圆滑;十年前我刚开始暗恋转学过来的漂亮同学,如今的我早不把爱情作为神秘之物藏匿。在我的思想中,十年只是如今的这个结果,而其中的过程,好多已被时间不知不觉的忽略。

  骗骗的1998

  98年的春晚上,王菲和那英合唱了一首《相约98》。于是我认识了这两位叱咤歌坛的歌手。在此之前我是不认识这两位歌手的。虽说在那以前,王菲号称是香港演艺圈一姐,那英称之为内地女一号。

  原因是因为我的消息闭塞。那个时候,我被我的父母“放养”在表哥的学校,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白天上课,晚上偷着表嫂的钥匙泡图书馆。很逍遥很自在,也很自我满足。初二的课程对于我这种天才来说,根本无需大脑学习。因为成绩尚可,父母和代父母职责的表哥表嫂都对我没有严加要求,任由我的随意与狂妄。

  初二那个学年的期末考试,在我人生中是个转折点。因为那次考试,我认识了A。作为一个略有自闭症的小孩来说,能有个朋友是很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这个小孩还有别人没有的骄傲。作为我个人历史中的一个历史时刻,我忍不住用历史辩证法来分析。首先,这件事的发生有它偶然性的一面。因为如果不是A主动搭讪我,我是不会主动和他交流的,从而不会和他在以后的日子中有任何瓜葛。另外,当时的场景中,有若干人。假如另外有人前来和我说话,我并不会感到稀奇。至于这个历史事件发生的必然性,我想到了一个,但是有点牵强。人的一生不可能没有朋友。希特勒有戈培尔,嬴政有赵高,即使是姜韬也会有侯亮来做他的朋友。由此可知,但时的我迟早是会有朋友的。A只是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了正确的地点并且做了正确的事情。

  直到若干年之后,我才从一本不记得书名的书中得知了另外的一个必然性。书中如是说:普通人的一生,性取向会发生三次变化。小时候是同性恋倾向。因为少不更事,看到女生身体结构不同于男生,于是潜意识里面排斥异性。懂事之后是异性恋。这也是我们所熟悉的一个阶段,无需解释。老了之后是双性恋,这是因为自身性能力的衰弱及对儿女长期以来培养成的育孺之情。

  至于以上这段话到底有没有可信度及科学依据,我并不清楚。我只是知道,它很好的解决了我的困惑,所以我暂且信以为真。总之,我遇见并认识了A,(为了逃避某些人无聊攻击,我说句题外话,A是男的。呃,好像更加不妥当了。不管了,爱说说去!)并且很快成了死党。当然,这是初三开学之后的事情了。横在这件事情之前的是我最爱的暑假。

  那是个非常精彩的暑假,即使是十年之后,我也能够记清楚那个暑假所发生的一些事情。可能用精彩来形容不是很恰当,因为那是一个灾难。但是作为一个十三四岁的孩童来说,却只能用精彩来形容,因为那时候我根本就不可能明白那场洪水是件百年难得一遇的灾害。假如一个普通人说,汶川大地震真精彩,你可能会转身抽他一个大耳括子。但如果说这句话的是一个小孩,你就会转而羡慕他,并在心里对自己说:做小孩真好,不会有心理阴影。

  那个时候我仅仅是个小孩,住在洞庭湖区的小孩,喜欢玩水的小孩。你可以想想,当我从关了半年的学校中逃离出来回到家里,看到自己家房子后面成了一片汪洋,心里是多么的欣喜。而我父亲似乎比我更加兴奋。据我母亲说,决堤的那天晚上,我爸两眼放光,凌晨两点还坐立不安不肯睡觉,硬是拿着手电筒跑到屋后的洼地中巡视,看看水文情况。凌晨三点,正式我们这个小垸子的堤岸终于被凶猛的洪水冲垮了。那天晚上,从小在水边长大的妈妈静悄悄的躺在床上,听着外面不断的嚎叫声,恻隐之心油然而生。因为母亲曾亲眼目睹过这些惨状。挨着河畔的房屋,一定会被洪水瞬间冲垮;稍微有点距离的,会在水中浸泡三五天之后轰然倒塌;而田里已经成熟却没有时间去收割的稻子,会断绝一户人家的一年的生活来源。可这一切都不是出生在丘陵地区的父亲所能够体会的。父亲那晚的兴奋很悠长,每隔一个小时,他就会跑回家向母亲报导水文情况,说水已经涨了多少米,已经冲垮了谁家的房子,淹没了谁家的稻田,像极了一个刚得到新鲜玩具的孩童。早上七点的时候,父亲跑回家对母亲说,我们家的农田已经全部沉于水底了。说完之后,他终于上床去睡觉了。醒来之后,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后果,于是动手扎了一条用空油桶组成的水排,并用晾衣杆撑着,去到刚住到水中央的姑父家探望情况。

  父亲是乐观的,并且在我的印象中,他始终是强大的。家里虽然有损失,但他已经把损失降到最低,不至于影响到一家人的生活。所以在我回家之后,他还是兴致盎然的带我参观了刚扎好没几天的水排,并说不厌其烦的向我说道,自己用这个水排救过多少受困于洪水中的人。为了在我面前炫耀他独一无二的操舟之技,他还载我到水中央,让我体会了一番水中孤岛的滋味。这直接导致那个暑假的我彻底迷上了父亲的水排。

  以后几乎每天,我都会趁父母午睡的时候,偷偷地登上水排,解开系着的绳索,用是自己身高几倍长的竹篙点着岸边的石块,让水排静静地滑翔在水面上。那个时候,我亲昵地称那艘水排为我的“军舰”。当我把我的“军舰”撑到水中央后,我会用竹篙固定好它的位置,然后平躺在上面,用随身携带的荷叶遮住脑袋。四周除了水,再也没有其它事物了。午时猛烈的太阳,让最表层的水热得烫手,而水蒸汽会蒸得我无法安然入睡,身上的汗不停流淌。实在无法忍受酷热的时候,我会把水排划到老树地下,用树荫来为我遮挡阳光。如果还受不了,那我会直接潜入水底。底部冰凉的水温会彻底抚平我因酷热带来的浮躁。

  尽情玩了两个月的我,回到学校后仍然沉浸在那种自由中,不停地向A诉说我的畅快。并许诺下一年暑假如果再有洪水来的话,一定带他去体会一下这个暑假我所经历的一切。过于刺激的一个暑假加上A的出现,直接让我从一个有着轻微自闭症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倾诉狂。可以说,那个时候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认为我不正常。而让我正常的事情出现在那年的十月。

  那年十月,班上转来了一位女生。她个子很高,那个时候很显然的高过了刚开始发育的我;皮肤很白,特别是拿来与我相比较的时候;很漂亮,红润的脸颊大大的眼睛配上长长的刘海儿;很骄傲,第一节课全班男同学盯着他看了整整一节课,她都不屑于用正眼瞟一下我们。反正那个时候的她激起了我所有的好感,所以我直接央求和表哥熟络的班主任在排位置的时候,把我安排在她的前面。其实我是想和她当同桌的,但我没有勇气说出这个让所有老师敏感的请求。在坐到她的前面后,我就想,你迟早会用正眼看我的,即使看的只是我的背影。

  那个时候,我学会了写诗。诗的内容,已经没办法知道了,但写诗的目的,却始终只是为了引起那个女孩的注意。每天的早自习,当别人都大声朗读语文历史地理英语的时候,我却别树一帜,朗读自己写的诗文。我不确定她是否听到过我的朗诵。即使是听到了,我也怀疑她是否懂得一颗正在堕落的纯真少男的心声。总之,从事情的后果来看,我仅仅是在一厢情愿地做着无用功罢了。

  相对于我朗诵自己写的诗来说,另外一个暗恋着这个女孩的男生的方法就显得过于俗气。他每天早上读的都是热播的《还珠格格》中歌曲的歌词,从“山无棱,天地合”到“我破茧成蝶愿和你双飞”到“马蹄溅得落花香”,一首一首,循环不断,念得荡气回肠声泪俱下,可结果还是和我一样。

  如果没有记错,在98年,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和当时心目中的女神交谈过,即使我在她的前排坐了有半年之久。所以我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坐在她的前面而不是后面。至少,坐在她的后面还能够每天明目张胆地看着她。而坐在前面的话,就只能通过旁边窗户上的镜子来观察她了。

  印象中第一次和她交谈,应该是到了99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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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微的生活

十一月 17th, 2008 骗骗 3 comments

  其实我很喜欢手指敲击键盘的声音,特别是当这个声音是我的小黑发出来的时候。可惜,我经常把自己置于无聊中,不想去深思一些过于玄乎的东西。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是这样的:躺在被窝中,听着音乐,玩着游戏,想着乱七八糟。目前的这种状况一直是我所喜欢的独处方式。当然,如果把环境换一下,把被窝换成叔叔家的躺椅,把外面零下2度的黑夜换成眼光普照的清晨或傍晚,再或者,不是北京,而是家中的阳台上,我会更满意。

  刚刚我还在想,我是什么样的一种动物。简单地想了想,我其实是一个憧憬着孤独的群居动物。到北京来之后,我想去很多地方,比如说去湖广会馆听一听京剧,去798感受一下艺术,去博物馆缅怀一下历史,去后海边的老胡同中寻找过去。但真正成行的似乎很少。两天周末,一天交给了床,还有一天交给了朋友。上个星期本打算出去走走,趁着天气还未严峻。但是朋友一召唤,我还是屁颠屁颠地跑过去了,放弃了自己憧憬已久的想法。晚上回来后,忍不住哀叹:靠,又没去成。

  还记得夏天的时候,我总想坐公交车。当然了,肯定不是那种人山人海的公交车,而是周末时有位置坐的公交车。那些天,每次走在路上,我心里就有种冲动,想随便找一辆公交车,坐在上面一觉睡到它的终点站,然后再迷离的夜色中步行回家。终于在某一个周末让我逮到机会,赶紧带着MP3登上了绕着三环走的特8路公交车。那一路我很开心,很放松,打开身边的窗户,让凉风吹散我的头发。超大号耳机中流淌出来的音乐把我和这个世界彻底隔离,沿路的摩天大楼在我眼中,犹如野外的参天大树,矮公交车一个身位的私家车,只不过是我的世界中的七星瓢虫。最终,我酣睡在自己的手掌中。

  去年冬天的长沙,我每天早上带着三分睡意登上开往麓谷的公交车,然后在车上继续长眠。当车到达公司楼下时,我正好醒来。半年不到的时候,我在公交车上睡觉的功夫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后来只要我一坐在公交车上,就能在三分钟内睡着。到北京之后,上班期间永远人满为患的公交车让我感觉特别不适,因为我再也不能在公交车上睡觉了。就是因为无法入眠,才使我觉得北京的公交车像极了以前湖南地区的慢慢游,而且,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双腿如灌铅般的难受。这种痛苦一直到我学会站着睡觉为止。我得承认,这是一门技术活,禁止模仿,否则后果自负。

  一般情况下,冲上公交车的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到处找哪里有空位子。当然了,如果是在北京坐公交,我大可不必把这个步骤列上,大家可以直接从第二条开始。第二条是找扶手。若想在公交车上站着睡觉,这个扶手就不能仅仅当作扶手来用。用手扶着肯定是不够的,除非你是想在你睡得稀里糊涂的时候被急刹甩3到5米远。反正是用双手抱着扶手的,就犹如抱着自己的情人一样亲密及紧密。然后再把脑袋底下,略微用点力靠着能够借力的柱子。这样可以防止我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像吃了摇头丸一样乱甩头。万一扶手都找不到,我就只能找一快能靠背的地方了。在这几种公车睡眠法中,这种是最难的。它必须要求你有绝高的平衡能力,以及超敏捷的反应能力。当然也有诀窍。我一般是双脚扒开50厘米,做平行站立状,身体稍微后仰,背部受力以增加身体与车体之间的摩擦力。但是说易行难,而且我还亲眼目睹别人盗用我的专利时被车甩出去以致整车人做出多米诺反应。

  某位我记不起来的先哲说过,细微之处见生活。而这,就是我目前的生活。虽然我能够在细微之中不同凡响,但我实在是已经厌烦了这种自娱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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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的效果

十一月 11th, 2008 骗骗 12 comments

  现在流行炒作。说白了,生活就是一个不可预见过程的炒作。有些人是高手,所以出名了;有些人是低手,所以浑浑噩噩一辈子。关于以上论点,最典型最能说明情况的例子还是姜总。刚进大学,除了长得丑了点发型怪异了点外,基本上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关注。但是在秋骚以及我的成功炒作之下,声名鹊起,仅用4年时间,就成了学校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人物了。因为这个成功案例,从而使得秋骚在大学毕业之后,立马成为某地方电视台的头牌名妓了。而姜总因为名声太臭,以致无法在湖南立足,只能远赴到北京这个狗日的地方来。来之后也顺利地打进了资本主义的大本营——新浪。这是都后话,且容我以后再说。

  从后果来说,炒作的参与者与当事人都从中得到了足够的机会与好处(我是另类,所以不包括我)。但是,炒作不可能都像姜总这个案例一样,由别人策划完成。特别是相对于人生道路上的一些案例来说,更是不能如此。毕竟,像姜总这种天赋异秉的人还是少。

  还是那句老话,求人不如求己。想要出名,还是得炒作自己。就像祖德大师那般,抓住身边飘过的任何机会,放肆得炒不计成本不计代价地炒。虽然最后,他的名声臭了,但至少,他红了。

  我以他的一半为榜样,决定也要炒作自己,同时还得保存自己高尚的声誉。

  在四月底,我就决定要办一个网站,给各位兄弟姐妹们一起用。在买完域名及空间之后,我就到处撂下话,一定要利用5·1把网站做起来。并到处联络那些和我交好的倒霉虫们,要他们给我准备文章。但是,5·1三天假期我却假装忘了这件事,到处游山玩水去了。在向那些虫子们道完歉之后,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在一个月时间里把网站做出来。那段时间我确实是努力去做了,但可惜没有什么效果,因为我完全不懂程序。于是,这一个月时间又给浪费了。后来,陈英俊的博客出台,主动说要给我们的网站打广告,并把该广告放在自己博客的最显眼位置。在受到陈英俊同学的重视之后,我决定付出我全部的努力,买一本书专门来转眼PHP语言,用两个月时间把自己从菜鸟变成老鸟。可是,我在中关村图书大厦看到那本书的时候,我退却了。因为它的价钱超过了我荷包里面的所有零钱。后来,随便在网上下载了一本PHP入门电子书。第一页,我很轻松得看完了,因为第一页是序言;第二页,我也很快看完了,因为第二页是目录;第三页我勉强看完了,因为那是中文,我还没有遇到生字,但是感觉到这本书不是一般的生涩难懂;而第四页到最后一页,我都没看。因为当翻到那几页的时候,我感觉到那些字符都他妈的在嘲笑老子的无知,所以一气之下我直接把书拖到桌面上的回收站里面。尔后几个月,我都稀里糊涂的过着日子,把这档子事情都给忘掉了。

  直到昨天看到这个狗日的开源程序,我才醒悟,这也能够搞起我们的网站。于是我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看懂所有教程,并下载若干软件与程序。东拼西凑之后,iE416.Com终于出炉了。

  我很懊恼,为什么不能让我早几个月知道这个程序。如果早知道的话,我就不用被自己的愧疚心折磨这么久了;如果早几个月知道的话,说不定我们网站的访问量已经超过新浪搜狐腾讯雅虎了;如果早几个月知道的话,说不定我有能够多骗几个崇拜我的小妹妹们了。

  但是转念一样,我在这几个月时间,不经意地炒作了一下我们的网站。至少,很多的人都知道了有这么一个网站,只要我们再振臂一呼,立马就会拥有piǎng式piǎng的忠实拥趸。当然,为了防止自己的炒作过于俗套与低级趣味从而走上祖德大师天怒人怨的路子,我会用心把这个网站办好,以回馈于广大FAN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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